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硝酸咪康唑乳膏

商品评价:----
品  名: 硝酸咪康唑乳膏
通 用 名: 硝酸咪康唑乳膏
规  格: 20g
单  位:
生产产商: 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
剂  型: 乳膏剂
批准文号: 国药准字H20043490
处方类型: 甲类非处方药
产  地: 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
    品  名: 硝酸咪康唑乳膏
    通 用 名: 硝酸咪康唑乳膏
    规  格: 20g
    单  位:
    生产产商: 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
    剂  型: 乳膏剂
    批准文号: 国药准字H20043490
    处方类型: 甲类非处方药
    产  地: 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
    指导零售价:
    麻 黄 碱: 不含
    适应症
    1.由皮真菌、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、指(趾)甲感染,如:体股癣、手足癣、花斑癣、头癣、须癣、甲癣;皮肤、指(趾)甲念珠菌病;口角炎、外耳炎。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,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。 2.由酵母菌(如念珠菌等)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。
    功效主治
    1.由皮真菌、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、指(趾)甲感染,如:体股癣、手足癣、花斑癣、头癣、须癣、甲癣;皮肤、指(趾)甲念珠菌病;口角炎、外耳炎。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,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。 2.由酵母菌(如念珠菌等)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。
    化学成分
  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20毫克,辅料为:聚丙烯酸、三乙醇胺、乙二胺四乙酸二钠、丙二醇、苯甲酸和纯化水。
    保质期
    24个月
    药物相互作用
    1.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2.已知硝酸咪康唑的全身给药制剂可抑制CYP3A4/2C9.鉴于本品局部给药的全身吸收有限,因此具有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非常罕见。口服抗凝剂(如:华法林)的患者应慎用,并监测抗凝效应。 3.咪康唑类药物与其他药物如口服降血糖药或苯妥英同时服用,可增加其他药物的作用及作用,应慎用。 4.由于本品的成份可使乳胶制品如:避孕隔膜、避孕套等破损,故应避免本品于此类产品接触。
    性味
  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膏。
    注意事项
    1.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(如口、鼻等)。 2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。 3.治疗念珠菌病,需避免密封包扎,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。 4.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、红肿等情况应停药,并将局部药物洗净,必要时向医师咨询。 5.用于妇科疾病时: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;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,防止重复感染。 6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7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8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0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11.出现局部敏感或过敏反应,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咨询医生。 12.当性伴侣被感染时也应给予适当的治疗。 13.本品为局部用药,不得口服。如被意外大量口服,如需要可采用适当的胃排空措施。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。
    不良反应
    偶见过敏、水疱、烧灼感、充血、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。非常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、荨麻疹、湿疹、接触性皮炎、红斑、骨盆疼(痉挛)、阴道刺激、阴道分泌物和给药部位不适。
    贮藏方法
    密封保存
    禁 忌 症
    已知对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份过敏者禁用。
    暂无该产品资质信息。
    暂无该产品相关知识信息。
    暂无该产品购买渠道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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